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从各类来源依法征收或者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税收收入:这是我国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2. 非税收入:指不直接来自税收的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款和没收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3. 债务收入:即政府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用于弥补预算赤字或者进行大型项目投资。
4. 专项收入:这是指针对特定用途征收的税收或其他收入,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5. 其他收入:包括一些难以归类或者数额较小的收入,如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这些收入按照国家财政管理制度,通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程序,实现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