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合同诈骗案的立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事实清楚:有明确的诈骗行为,合同内容存在欺诈,诈骗行为与合同之间存在直接关联。
2. 证据充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同诈骗行为的存在,如合同、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经侦大队在受理合同诈骗案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一般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立案。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立案时间并非绝对固定,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案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在此期间,当事人可关注案件进展,如有疑问可向公安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