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权参与选举,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以及有权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
2.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和示威自由等。
3. 监督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4. 参政权:公民有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包括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5. 知情权:公民有权了解和获取国家机关的工作信息,包括政府工作报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6. 平等权:在政治生活中,公民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歧视。
这些权利是现代民主国家保障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实现民主治理的基础。在中国,这些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