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好人好事的记录通常不会直接进入个人的正式档案,如人事档案或公安档案。好人好事更多的是通过社会评价、道德榜样的形式来体现,可能会被记录在社区档案、学校档案或者单位档案中,作为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的体现。
例如,一些社区会设立好人好事记录簿,记录居民的善行义举;学校可能会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记录学生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企事业单位可能会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记录其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
一些地方政府或组织可能会设立“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人进行表彰,并记录在册。这些记录可能会作为个人荣誉的一部分,在求职、晋升等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好人好事的记录主要是为了鼓励和宣传正能量,而不是作为个人档案的正式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