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护士的岗位职责及标准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核医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2. 负责核医学患者的接待、导诊、咨询、检查、治疗等工作。
3. 协助医生进行核医学诊断和治疗,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
4. 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协助医生处理紧急情况。
5. 负责放射性药物的管理、配制、分发和回收。
6. 参与核医学护理科研、教学和培训工作。
7.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8. 配合医院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标准:
1. 学历要求: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 技能要求:
(1)熟练掌握核医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
(2)熟悉放射性药物的管理、配制、分发和回收。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知识要求:
(1)掌握核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核医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3)熟悉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范。
4. 体能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核医学工作环境。
5. 态度要求:
(1)热爱核医学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患者,关心患者,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严谨求实,勤奋好学,勇于创新。
6. 继续教育要求:积极参加各类核医学护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7. 考核要求:按照医院考核制度,定期对核医学护士进行考核,确保其岗位胜任能力。
通过以上岗位职责及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核医学护士的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