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以下是一些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1.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 军人、军属、烈士家属的优待金。
3. 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4.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5. 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
6. 残疾人福利基金。
7. 一次性奖金,如年终奖、业绩奖等,但需符合国家规定。
8. 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慈善等方面的奖金。
9. 按国家规定取得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退职费。
10. 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抚恤金、救济金。
11. 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12. 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13. 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所得,在中国境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4. 符合条件的个人因公出国(境)取得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国际旅费、住房补贴、生活补助费等。
15. 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奖学金、科研经费、学术交流经费等。
以上仅为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来确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