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的财政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收入:这是地级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
增值税:由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缴纳。
企业所得税:由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由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缴纳。
资源税:由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房产税:由房产所有者缴纳。
土地增值税: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缴纳。
2.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 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
4.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5. 其他收入:如彩票公益金、捐赠收入等。
不同地级市的财政收入结构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