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入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收入。这类收入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贪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贿赂所得的收入。
2. 走私贩私: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贩卖禁运物品或偷逃关税所得的收入。
3. 偷税漏税:故意隐瞒、少报应纳税款,逃避国家税收所得的收入。
4. 非法集资:未经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所得的收入。
5. 非法经营: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获取非法所得。
6. 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所得: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取的收入。
非法收入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构成了威胁。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收入是非法的,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