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在中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如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如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2. 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法定授权的组织
4.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
5. 其他行政主体:
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并非仅限于上述几类,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