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即高温津贴)的规定时间因地区而异。在中国,高温费最早可以追溯到1984年,当时国家劳动总局发布了《关于发放夏季防暑降温饮料费和高温作业临时补贴的通知》,这是关于高温作业补贴的初步规定。但具体到“高温费300元/月”这一标准,则可能是在2007年左右,随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各地实施细则的制定,部分地区的标准逐渐提高。
例如,北京市在2007年将高温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300元。其他地区可能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具体标准会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