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申请条件:
1. 具有山东省户籍:申请人必须具有山东省户籍。
2.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财产条件。
标准和程序:
1. 收入核算:核算家庭成员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
2. 财产核查:核查家庭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3. 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
4. 公示:对评议通过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低保标准:
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会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
注意事项:
1. 动态管理:低保家庭收入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
2. 违规处罚: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骗取低保的,将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具体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