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有六个节气,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是:
1. 立春:标志着春季的开始,一般在每年的2月3日或4日。
2. 雨水:表示春雨开始增多,一般在每年的2月18日或19日。
3. 惊蛰:春雷开始响起,蛰伏的昆虫开始活动,一般在每年的3月5日或6日。
4. 春分:昼夜平分,一般在每年的3月20日或21日。
5. 清明:春意盎然,天气渐暖,一般在每年的4月4日或5日。
6. 谷雨:春季最后一个节气,表示雨量增多,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一般在每年的4月19日或20日。
这些节气反映了自然界气候变化和农业生产的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