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是指那些不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商品或服务。这种定义基于经济学中的两个关键概念:
1. 非竞争性:指的是当一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时,并不会减少其他人消费这种物品的数量。例如,公园、街道照明和天气预报等都是非竞争性的,因为一个人在使用它们时,并不会减少其他人使用它们的机会。
2. 非排他性:指的是不能轻易阻止未付费的人使用这种物品。例如,一旦一座桥建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而不需要支付费用。
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大类:
纯公共物品: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国防、清洁的空气和天气预报。
准公共物品:具有部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公立学校、公共交通和公共图书馆。
公共物品的特点使得它们在市场机制下难以有效提供,因为私人企业通常不会投资于这些物品,因为它们无法通过直接销售来收回成本。因此,公共物品通常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