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1.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产假天数。
3. 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婴儿死亡的增加产假9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的支付不得低于职工生育前工资的80%;
职工在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生育津贴。
以下是一个示例:
假设某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产假为98天。
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为:5000元 × 98天 = 490,000元。
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