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即“自愿安乐死”,是指患者因疾病或痛苦而请求医生帮助结束生命的行为。目前,全球范围内实行安乐死或类似法律的国家相对较少。以下是一些已经实施安乐死法律的国家:
1. 荷兰:荷兰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安乐死法律的国家之一,其安乐死法律于2002年正式生效。
2. 比利时:比利时在2002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允许成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愿结束生命。
3. 卢森堡:卢森堡在2009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
4. 加拿大:加拿大在2016年通过了《医疗辅助死亡法》,允许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患者可以在医生的帮助下结束生命。
5. 瑞士:瑞士允许医生协助自杀,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6. 奥地利:奥地利在2011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
7. 哥伦比亚:哥伦比亚在2015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
8. 德国:德国允许医生在特定情况下提供药物,帮助患者结束生命。
9. 葡萄牙:葡萄牙在2016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
10. 法国:法国在2016年通过了安乐死法律。
各国对安乐死的法律规定和实施条件存在差异,包括患者的年龄、疾病类型、意识状态等。安乐死在道德、法律和伦理等方面存在争议,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此问题的态度和立场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