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15个税目及其征税环节如下:
1. 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2. 酒及酒精: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3. 化妆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4.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5. 汽车轮胎: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6. 摩托车: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7. 小汽车: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8. 高尔夫球及球具: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9. 游艇: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1. 实木地板: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2. 鞭炮、焰火: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3. 豪华游艇: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4. 烟丝: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15. 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上述税目在征收消费税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如卷烟,还可能实行复合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