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原则: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教师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为人师表原则:要求教师以高尚的道德品质、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行为习惯影响和感染学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 教书育人原则: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 关爱学生原则: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要求教师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成长。
5. 爱岗敬业原则: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6. 终身学习原则:要求教师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7. 集体主义原则:要求教师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8. 民主公正原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偏袒,不歧视。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框架,对于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