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来水节约用水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居民节约用水意识,保障农村自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所有自来水用户。
第三条 节约用水是每个农村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体村民应共同努力,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 节约用水措施
第四条 自来水用户应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节约用水:
1. 合理使用自来水,避免浪费;
2. 洗澡时尽量缩短淋浴时间,使用节水型淋浴头;
3. 洗衣、洗碗时尽量使用节水型洗衣机和洗碗机;
4. 做好家庭用水设备的维护,防止漏水;
5. 收集雨水、生活污水等非自来水资源,用于冲厕、浇灌等。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节水意识。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设立节约用水举报电话,鼓励村民举报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公约的实施,定期对节约用水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对违反本公约,造成水资源浪费的,村民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以下措施:
1. 责令改正;
2. 限制用水量;
3. 依法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公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公约未尽事宜,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