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通常指的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政策要求,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良后果,或者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
在中国,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失职渎职:领导干部未能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2. 违反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
3. 违反党纪政纪: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行政纪律,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
4.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如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
对于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批评教育:对轻微的失职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组织处理: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
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