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捕杀野生动物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部门包括: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包括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猎捕管理等方面。
2. 农业农村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主要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3. 公安部:负责打击非法捕杀、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4. 海关总署:负责打击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5.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交易。
6.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管理。
各地方也设有相应的林业、农业、公安、海关等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这些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维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