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获奖人数为x人。
根据题目,获一等奖的人数是获奖人数的六分之一,即一等奖人数为x/6人。
获二等奖的人数是获奖人数的三分之一,即二等奖人数为x/3人。
获三等奖的人数是获奖人数的二分之一,即三等奖人数为x/2人。
因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人数加起来就是总的获奖人数,所以我们可以列出以下等式:
x/6 + x/3 + x/2 = x
为了解这个方程,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公共分母,这里是6。将等式两边都乘以6,得到:
x + 2x + 3x = 6x
合并同类项,得到:
6x = 6x
这个等式对于任何x都是成立的,这意味着我们得到的x可以是任何正数。但是,由于人数不能是分数,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实际的获奖人数。
由于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比例是1:2:3,我们可以假设获奖人数是6的倍数,因为6是1、2和3的最小公倍数。
如果我们假设获奖人数是6的倍数,比如6人,那么一等奖人数是6/6=1人,二等奖人数是6/3=2人,三等奖人数是6/2=3人。但是,这样一等奖人数和二等奖人数的比例不是1:2。
如果我们假设获奖人数是12人,那么一等奖人数是12/6=2人,二等奖人数是12/3=4人,三等奖人数是12/2=6人。这样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比例就是1:2:3。
因此,获奖人数是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