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在法律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确实意味着他们有权享有民事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当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它通常是所有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备的,但也可能因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然而,享有民事权利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性:民事权利的享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范围。
2.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的能力),某些民事权利也无法实际享有。
3. 特定条件:某些民事权利的享有可能还要求具备特定的条件,如年龄、职业资格等。
因此,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并不意味着他们享有一切民事权利,而是指他们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