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请示报告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办理某项事宜时,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请求指示、批准的一种书面形式。以下是一份请示报告的基本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标题
二、主送机关
1. 写明主送机关的全称,如“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等。
2. 主送机关前可加“致”、“呈”等字样,如“致市政府办公厅”、“呈市财政局”。
三、正文
1. 开头:简要说明请示报告的背景、目的和原因。
2. 主体:详细阐述请示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1)项目或事项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背景、目的等。
(2)项目或事项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步骤、方法、时间安排等。
(3)项目或事项的预期效果: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或事项的经费预算:如项目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等。
(5)项目或事项的保障措施:如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等。
3. 结尾:表达请求批准的意愿,如“请领导审批”、“恳请予以支持”等。
四、附件
1. 如有相关附件,应附在请示报告的最后。
2. 附件应列出序号,如“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经费预算表”等。
五、落款
1. 写明发文机关的全称,如“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
2. 写明发文日期,如“2021年9月10日”。
六、注意事项
1. 请示报告应结构清晰、语言简练、内容具体。
2. 请示报告中的数据、事实等应准确无误。
3. 请示报告中的政策依据、法律法规等应明确引用。
4. 请示报告中的请求批准的事项,应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5. 请示报告中的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如字体、字号、行距等。
写请示报告要注重事实、数据和政策的准确性,同时注意结构、格式和语言的表达,以确保请示报告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