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除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应付租金:企业因使用他人资产而应支付的租金。
2. 应付押金:企业因经营活动需要,预先支付的押金。
3. 应付差旅费: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用。
4. 应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5. 应付工会经费:企业应支付的工会经费。
6. 应付党费:企业应支付的党费。
7. 应付利息:企业因借款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8. 应付股利:企业应支付给股东的股利。
9. 应付利润:企业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应付福利费:企业应支付的职工福利费用。
11. 应付保证金:企业为履行合同而预先支付的保证金。
12. 应付罚款:企业因违反规定而应支付的罚款。
13. 应付其他应付款:其他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应付和暂收款项。
这些其他应付款在会计核算中通常以“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以便于管理和监督。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这些其他应付款项目单独列示,以便于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