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这些行政区包括: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这些省级行政区共同构成了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每个行政区都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