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事业单位对职工的债务。
2. 应交税费:包括应交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 应付账款:指事业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交易中形成的短期债务。
4. 预收账款:指事业单位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预先收取的款项。
5. 其他应付款:包括其他应收应付款、其他应交款项等,如代扣代缴、代收代付等。
6. 短期借款:指事业单位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
7. 应付利息:指事业单位应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8. 专项应付款:指事业单位为实施特定项目而形成的短期债务。
这些流动负债通常在一年内到期,是事业单位短期偿债压力的重要来源。事业单位应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流动负债的及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