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降低疾病风险,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2. 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重大疾病的治疗。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采集、整理、存储、查询等服务。
(2)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4)儿童健康管理: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新生儿访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孕前、孕期、产期、产后健康管理服务。
(6)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0)中医药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报告、处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卫生监督协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