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是针对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和考核的一系列规定,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框架: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综合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3.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4.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工作:
(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课堂教学效果;
(3)教学反思与改进;
(4)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
(5)学生学业成绩。
2. 教师职业道德: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
(3)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4)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 教师业务能力:
(1)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教育教学技能;
(3)教育科研能力;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 教师发展:
(1)参加各类培训、进修;
(2)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取得教育教学成果。
三、考核方式
1. 课堂教学评价:由学校领导、同行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2. 教学反思与改进:教师定期撰写教学反思,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3. 教师业务能力考核:通过笔试、实践操作、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4. 教师发展考核:根据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考核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3. 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考核时间
劳技教育教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劳技教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