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指对0-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 启蒙性:学前教育旨在为儿童提供基本的生活技能、知识、情感和道德等方面的启蒙教育,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 全面性:学前教育应涵盖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 游戏性: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学前教育应充分尊重儿童的游戏需求,通过游戏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学习和发展。
4. 生活化:学前教育应紧密结合儿童的生活实际,使教育内容与儿童的生活紧密相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5. 活动性:学前教育强调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如游戏、探索、操作等,让儿童在活动中学习、成长。
6. 个别化:由于每个儿童的性格、兴趣、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学前教育应关注儿童的个体差异,实施个别化教育。
7. 情感性:学前教育应注重培养儿童的爱心、同情心、责任感等情感,促进其情感发展。
8. 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学前教育需要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9. 科学性:学前教育应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确保教育效果。
10. 创新性:学前教育应不断探索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