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开办费是指在行政事业单位成立或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为使单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培训费:为使新入职的员工熟悉业务、掌握岗位技能而发生的培训费用。
2. 办公设备购置费:为开展日常工作而购置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费用。
3. 办公用品购置费:为日常办公需要购置的纸张、笔墨、胶带、文件夹等办公用品的费用。
4. 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电话、传真机等,这些物品的耐用期限较短。
5. 租赁费:租赁办公场所、车辆等发生的费用。
6. 维修费:对办公场所、设备等进行维修的费用。
7. 差旅费:为开展业务活动,如考察、调研、会议等产生的差旅费用。
8. 宣传费:为提高单位知名度,扩大业务范围而发生的宣传费用。
9. 广告费:为推广单位产品或服务而支付的广告费用。
10. 开办期间的其他费用:如法律咨询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开办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报销,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