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职责是提供教育服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初中学生损坏学校公物的问题,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教育引导: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认识到损坏公物的错误,提高他们的公德心和责任感。
2. 赔偿:如果学生损坏了学校公物,学校可以要求学生进行赔偿。赔偿的目的是让学生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同时也是一种教育手段。
3. 纪律处分:对于严重损坏公物的学生,学校可以依据校规校纪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
但是,罚款并不是学校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机关,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没有行政处罚权,因此不能对学生进行罚款。
如果学生损坏公物的情况较为严重,学校可以与家长沟通,由家长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或赔偿。同时,学校也可以将情况报告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