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公共服务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提供的、面向全体公民的文化服务。这些服务旨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国民素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具体来说,国家文化公共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建设和改造,为公民提供学习、娱乐、健身等场所。
2. 公共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展览、讲座、读书会等,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 公共文化产品:如出版发行各类图书、期刊、报纸,制作和播放优秀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通过政策法规、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手段,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普及化和优质化。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和弘扬,使其在现代社会得到延续和发展。
国家文化公共服务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文化素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