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是指那些一旦被生产出来,就可以被任何人免费或低成本地消费,且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物品或服务。公共物品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 非竞争性:即当更多的人消费这种物品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量。例如,一个人在公园散步并不会影响其他人在公园散步。
2. 非排他性:即无法阻止任何人消费这种物品。例如,一旦一座灯塔被建立,任何船只都可以使用它,即使没有支付费用。
公共物品可以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灯塔等。
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或非排他性,如公立学校、公共交通等。
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分配通常由政府负责,因为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