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通常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权利。以下是宪法中规定的13个主要权利:
1. 平等权: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5. 监督权: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6.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7.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8.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9.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0. 继承权:公民有继承权。
11. 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2.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公民有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13.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