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收票据”科目下核算的票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人签发,经承兑人承兑,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 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银行签发,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 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4. 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5. 银行支票:由存款人签发,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这些票据都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济活动而收到的,通常具有很高的信用度,是企业短期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在收到这些票据后,会按照会计准则将其纳入“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