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这一说法基于以下理论和实践基础:
1.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据社会主义理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
2. 全体劳动者的利益:社会主义强调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国有经济作为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工具,其生产资料自然属于全体劳动者。
3. 历史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对生产资料进行了国有化改造,将生产资料从私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从而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4. 实践基础:在中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国有经济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有利于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5. 法律保障: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属于全民所有,即全体劳动者。这为国有经济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有经济生产资料属于全体劳动者,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全体劳动者利益、历史原因、实践基础和法律保障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