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察中的“回避”是指在进行公务员录用考察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避免因个人关系、利益冲突等因素影响考察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含义:
1. 亲属回避:考察组成员中,不得有与被考察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成员。
2. 利益回避:考察组成员与被考察对象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3. 地域回避:考察组成员来自被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者曾经工作过的地区,可能影响考察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4. 工作回避:考察组成员与被考察对象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曾经在同一单位工作,可能影响考察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通过回避制度,可以确保公务员考察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因个人关系、利益等因素干扰考察结果,从而选拔出真正符合职位要求、德才兼备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