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前必须取得的一项法定许可。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许可证编号:用于唯一标识该许可证。
2. 建设单位名称:即申请建设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3. 建设项目名称:明确建设项目的名称。
4. 建设地点:具体到街道、门牌号的建设项目位置。
5. 占地面积: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面积。
6. 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
7. 建筑高度:建筑物最高点的高度。
8. 建筑层数:地上和地下建筑层数。
9. 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例。
10.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例。
11. 绿地率:建设项目内绿化用地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例。
12. 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内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量。
13. 规划用途:建设项目的主要用途,如住宅、商业、办公等。
14. 规划期限: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15. 建设规模:包括建设项目的规模、类型、结构等。
16. 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名称。
17. 施工单位:承担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名称。
18. 监理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监理的单位名称。
19.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如建设项目的审批机关、审批时间、审批文号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活动的法律依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必须重新申请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