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检(即征兵体检)对视力的要求如下:
1.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 均低于上述标准,可通过矫正视力达到上述标准者,合格。
3.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4.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5. 屈光不正常,但眼底检查正常,在军队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矫正视力者,经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视力标准。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年份、地区、军队岗位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