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需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
2. 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如有)。
3. 身份证明:卖方和买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测绘报告:房屋测绘报告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
5. 房屋交易税费缴纳凭证: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6.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7.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8.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9.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公告:公告需在报纸上刊登。
10.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公告证明:公告证明需由公告报纸出具。
11.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需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
12.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证明:证明需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
以上材料需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